《淘宝微淘平台管理规范》新增处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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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

淘宝微淘平台管理规范

》的处罚机制,我们做了更加详细的解说,详见如下:

发布微淘与微淘评论

———— 1.禁止发布危害信息-敏感信息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敏感信息: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及社会安全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

2) 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

3) 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迷信;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7) 宣扬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

8)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

9) 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 2.发布危害信息-淫秽色情信息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淫秽色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具体描绘性行为或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信息;

2) 露三点的图片、视频,带有色情意味、暗示、挑逗和引起他人类似感受的音频、文字。

———— 3.利用恶意手段干扰微淘正常秩序的行为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恶意手段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将商品添加至购物车的行为等严重影响消费者体验或严重干扰同行正常经营的行为;

———— 4.发布危害信息-垃圾广告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广播、评论内垃圾广告:

1) 包括垃圾信息

2)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机器或软件等非人力手段对他人页面大量发送广告垃圾信息

3) 广播内文字、图片、视频等,包含过多重复性广告、过多与内容不符的图片以及文字内容

4) 评论内包含但不仅限于:站外广告、店铺号、互粉引导或各种影响微淘评论分为的广告类评论

———— 5.发布不实信息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 捏造细节:捏造细节使整个事件被扭曲;

2) 图文不符:通过错误的图文搭配误导他人;

3) 夸大事实:在描述中对事实夸大其词,误导他人;

4) 夸大宣传:所发布的商品导购信息,必须与原商品页面信息保持一致,进行夸大宣传,提供虚假的价格信息,包含虚假、夸大的宣传内容诱导买家;

5) 虚假中奖信息;

———— 6. 发送的无意义内容、重复内容;

1) 伪造官方活动:通过包装或者冒充淘宝网、天猫、阿里旅行、聚划算等官方活动来形成导购内容;

2) 发布绝对化用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词汇:最高级、全网、抄底、全国、全世界、国家级、顶级、第一品牌、绝无仅有、万能、销量冠军、独家、首选、绝对、唯一、巅峰、永不等;

3) 发布标题与内容严重不符,强行借用热门关键词、话题等,扰乱内容识别

———— 7.发布微淘平台官方不允许发布的信息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成人用品、虚拟商品(游戏点卡、网游、话费充值、虚拟服务等) 等。

———— 8.违背服务承诺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承诺买家参加互动活动有赠品等奖励,但买家参与后并未收到赠品等,且商家拒绝补发。

———— 9.炒作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是指通过不正当的方式针对商家关注数、粉丝数、赞、评论、转发数据进行造假或者作弊。

———— 10.泄露他人隐私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

1) 泄露身份信息:公开他人真实姓名及身份证号、电话号码、家庭住址(用户已公开或授权公开的除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

2) 泄露其他信息:公开他人不愿被知悉的不危害社会的信息。如:性取向、生理及心理缺陷、财产状况、信用卡、电子消费卡、上网卡、上网账号和密码、交易账号和密码、网上购物使用的账号和密码、IP地址、浏览网页的踪迹或活动内容、私生活镜头以及社会关系等,他人可通过合法公开渠道得知的或涉及公共利益确有必要的除外。

———— 11.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处罚: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

1) 被举报的商家账号头像或发布信息中的图片存在盗用他人图片/水印的行为;

2) 微淘账号名称及发布的其他内容涉及抄袭或其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

———— 12.骚扰他人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第四至第十二项违规内容累计达3次的,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包括但不限于:

1) 侮辱:以侮辱性言论伤害他人;

2) 诽谤:刻意捏造不实信息损害他人名誉;

3) 人身攻击:以转发、评论、@他人、求关注等方式对他人反复发送重复、近似、诉求相同的信息。反复是指三次及以上。

4) 堆叠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促销、折扣、上新等。

———— 13.评论区域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暂停微淘功能30天,暂停手淘评论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违规情节严重的,立即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1) 包括但不限于文本以及图片的广告类、促销类信息、店铺号以及二维码

2) 包含第1至第12项规范内禁止信息美容

3) 包括但不限于,多次评论内容一致、相似等刷评论行为

上述行为情节严重是指:对官方或用户造成恶劣影响的,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等行政管理部门介入或新闻媒体曝光等

———— 附条:禁止滥用话题

处罚:删除违规信息、暂停微淘功能30天,累计达3次及以上的,永久关闭微淘功能。

1) 包括但不限于引用#话题#时,话题与标题与内容详情表达不一致,或借用热门话题内容炒作、引导与话题不相关的信息。

2) 包括不限于##内话题主题违反《发布微淘与微淘评论》相关禁止信息,其规范可参考《淘宝微淘平台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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